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和省、市扫黑办关于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深刻领会其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深入谋划2022年全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重点工作,2022年1月11日,唐县扫黑办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节,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反有组织犯罪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下一步,唐县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充分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总结2021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成效,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入谋划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工作,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努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