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关于“白洋淀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工作要求,推进唐河河道及周边“四乱”整治,更好的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工作。2020年6月29日上午,唐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环保局、黄石口乡、齐家佐乡、雹水乡、白合镇、北罗镇、罗庄镇等9个部门和乡镇的相关领导,召开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调会。
会上,张惠先副检察长介绍了检察机关对唐县唐河河道隐患线索核实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核查办理的具体案例,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情况进行了解读。部门和乡镇的相关负责同志,踊跃发言,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徐文科检察长提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目的是促进依法行政,以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维护唐县水晏河清的生态环境。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凝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合力,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相关机制建设,提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质效,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