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己或收购的银行卡或微信
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提供资金结算通道
这一行为被称为“跑分”
2021年7月15日
唐县公安局侦破本地首起
为境外犯罪集团“跑分”案
办案民警持续深挖摸排
全擒7名犯罪嫌疑人
该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现场缴获作案手机32部、
银行卡73张、作案车辆3辆,以及其他涉案物品
来看案例
今年7中旬,县刑警大队和城关派出所获悉,有一个为境外诈骗集团“跑分”的犯罪团伙潜藏在唐县城区某宾馆内。
经初查,办案民警发现,该犯罪团伙异常狡猾,多人分散作案,为确保将他们一网打尽,民警暂未对县城内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而是继续深入调查,进一步摸清该犯罪团伙的活动规律和人员行踪。
2021年7月15日,收网时机成熟。在局领导统一指挥调度下,县刑警大队、特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川里派出所、石门派出所、高昌派出所、迷城派出所等部门联手出击,展开雷霆收网行动,将藏匿在唐县的X名嫌疑人全部缉拿归案。
在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为境外诈骗集团“跑分”转移赃款的犯罪事实。经查明,该“跑分”犯罪团伙的主要负责人系刘某、马某二人。2021年3月份左右,二人开始为境外诈骗集团“跑分”。
据嫌疑人供述
犯罪嫌疑人在诈骗集团指定的App里接受任务,然后按照要求用自己或收购的银行卡为诈骗集团转移分流赃款。每抢到一单,境外诈骗集团支付给他“跑分”总金额千分之四点到千分之六的佣金。
短期内,李某、马某二人牟取到了暴利,感觉两个人忙不过来,需要帮手,于是物色了一批法律意识淡薄、想要赚“轻巧钱”的亲戚朋友,让他们共同参与作案。参与进来的人,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了银行卡,或以利益为诱购买他人的银行卡,用以实施为诈骗集团转移赃款犯罪。
目前,李某、马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挖侦办中。
警方提醒
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