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法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细致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罗法庭干警行走在赵家庄村的乡间小路上
2021年12月25日,星期六,刚下过雪气温骤降至零下10度,路面上的积雪尚未融化。唐县法院北罗法庭的干警马不停蹄前往北罗镇赵家庄村,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点赞认可。
原告袁某某与被告赵某某为赵家庄村的村民,二人系邻里关系。2021年3月,双方发生争执,引发肢体冲突,原告袁某某经鉴定为轻微伤。行政处罚结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唐县法院。
北罗法庭办案人员了解到双方矛盾突出,为了解开双方心里的“疙瘩”,他们多次实地走访,仔细查明事实真相,准确掌握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办案法官本着促进邻里和谐的目的,秉持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番释法明理,于12月25日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北罗法庭办案人员当天便上门送达了调解手续。被告赵某某当场将赔偿款一次性给付原告袁某某,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中,唐县法院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坚持换位思考,以案结、事了、人和为落脚点,使矛盾纠纷在情与法的交融中得以圆满解决,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