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克难,快速侦破大案要案;强化措施,重点打击侵财犯罪;深入经营,重拳打击“盗窃”系列犯罪……
为维护社会稳定,一场集中打击“盗抢”系列犯罪周专项行动,以雷霆万钧之力在我县迅速展开。
唐县公安局刑警队按照县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向各类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自2月21日到23日,共抓获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4名,电信诈骗嫌疑人4人,破获案件6起,打击犯罪工作捷报频传。
01刑警一中队抓获2名入室盗窃嫌疑人
2022年2月5日19时许,徐某报警称在国防东路裕足足疗店内被盗1万元现金以及银行卡盗取1万元,共计被盗2万元。
接到报警后,经刑警一中队民警侦查,发现任某有重大嫌疑,立即组织人员对其摸排走访,经过近半个月的努力,终于在其工地内将其现场抓获。
2021年10月3日13时30分许,刑警一中队接到报警,牛某在唐县广场西边的某手机店内被盗7部手机,共计价值9000余元。经排查走访张某有重大嫌疑,近日,将其在家中抓获归案。
02刑警二中队抓获1名入室盗窃嫌疑人
2022年2月14日19时许,李某报警称其家中屋内被盗33000元现金、一桶油和一个电车钥匙。
接到报警后,刑警二中队民警立即出警,锁定犯罪嫌疑人系定州市砖路镇某村村民王某后,刑警二中队迅速组织警力实施抓捕,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在家中将其抓获。
03刑警三中队刑事拘留2人
2018年9月17日,中国建设第八局员工薛某报警称其单位在军城镇承包的项目工地上,从2018年7月10日开始陆续被盗12300个扣件,价值约61500元。
刑警三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次日在一个废品回收站发现部分扣件210个左右。经走访侦查,发现史某有作案嫌疑,经过多次劝降工作,史某和刘某主动到我局投案自首。刘某承认废品站的扣件是其自己盗窃后让不知情的史某倒卖的。2022年2月22日,刘某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2021年11月20日10时许,在研判已有案件基础上发现,唐县军城镇某村甄某于2021年10月15日将自己办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保定银行卡、河北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导致多人被骗。2022年2月22日,刑警三中队民警成功将甄某抓获归案,依法刑事拘留。
04刑警四中队抓获1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2022年1月2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将自己名下的三张银行卡及手机租借给他人使用,帮助他人实施诈骗活动,其名下涉案资金流水高达70.35万元,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过多次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做劝降工作,2022年2月21日嫌疑人到刑警四中队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