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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唐县法院:法检协作、府院联动,共促行政争议化解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年09月26日     点击:

唐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构建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努力促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近日,行政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由征收争议引发的行政纠纷,受到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0年6月,为推动望都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望都县人民政府启动征收望都县赵庄镇北张庄村土地工作,该村村民高某某承包的土地位于征收范围内。在征收工作中,望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高某某违法占用承包地建设房屋经营小吃部,遂于2020年9月10日对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高某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020年10月2日,望都县赵庄镇人民政府对涉案房屋进行了拆除。

高某某不服赵庄镇人民政府的行政强制行为,于2021年6月10日向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赵庄镇人民政府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我院行政审判庭于7月29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发现,本案系由征收争议引发的行政纠纷,如果不能妥善解决,会影响土地征收工作的整体进展。办案法官虽多次进行化解,但成效并不明显。

2021年9月1日,经我院通知,赵庄镇人民政府、北张庄村两委及征收实施单位负责人、高某某及其儿子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参加化解,行政审判庭同时邀请唐县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化解工作。办案法官及检察院工作人员深入浅出地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阐明利害关系,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真诚、耐心、细致的化解工作,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土地征收实施单位与北张庄村委会、高某某当场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书,征地补偿款即时支付到位。高某某书面确认行政争议已全部解决,同时对其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不再提出异议,并申请撤回对赵庄镇政府拆除其房屋行为的起诉,我院经审查,裁定准许撤诉。至此,本案圆满化解。

本案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有力推动了望都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同时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得到各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法院与检察机关的协作、与行政机关的互动,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促进依法行政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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