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做好息诉罢访和矛盾化解工作,城关派出所所长田伟同志详细询问柴某某被故意伤害案相关办案人员,了解到当事人诉求为2021年10月份,柴某某在唐县保厦集团门口被王某某打伤,城关派出所受理后,经鉴定受害人为轻伤,要求公安机关加快进度办理案件。田所长积极进行协调,畅通正当诉求表达渠道,与柴某某见面谈话,认真记录当事人诉求,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其耐心、细致释法析理,稳定信访人的情绪,办理该案件的尤涛副所长,经过艰难的调查取证,查办结果为:2022 年2月14日,我所对柴某某被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依法批准刑事拘留。2022年2月21日,我所对柴某某被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依法进行上网追逃。当事人柴某某对查办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已签息诉罢访书,并自愿加入唐尧义警,帮助身边有需要的群众,调解矛盾纠纷。
通过对该信访案件的办理,唐县城关派出所不断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在合法办理案件的同时,必须及时关注社情民意,努力做到法、理、情相融合,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在今后的工作中,唐县城关派出所将努力引导信访人依法维权、理性提出诉求,不断在案件办理中强根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