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进一步加强唐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缺失的问题,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保定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建设农村派出所乡镇交警中队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现19个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已全部建成,并全面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实施方案》的七项工作职责,全力做好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工作。
1、开展路检路查、安全宣传等工作;通过巡逻设卡、走村入户等工 作,发现查处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维护交通秩序。对辖区道路进行安全管理、疏导交通,纠正违法行为;强化对易拥堵路段、集贸市场、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的交通管理和违法打击。
3、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农村地区“低三拖”违法载人、“三架”、涉牌涉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等突出交通违法,重点突出节假日、集市、民俗活动、农忙季节等重点时段管控,净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环境。
4、调解和处理交通事故。发挥派出所地理优势,就近出警,快速到达现场调解交通事故。
5、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改善道路硬件环境,全面排查不符合建设标准、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易发多发的隐患路段。
6、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制度。开展宣传讲座,在重大活动安全保卫期间深入村组进行宣传,对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村民、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7、提供车驾管业务咨询办理服务。在农村派出所设置车驾管及违法处理自助系统,村民可就近办理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六年免检车辆签章、交通违法处理等多项交管业务。
唐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成立完善了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机制,为唐县建立了更全面的交通防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