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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风波平息于微澜——唐县法院“小案不小办”擦亮民生底色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年11月24日     点击:

法官,我的欠条丢了,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不久前,唐县黄石口村村民陈某向唐县法院川里法庭冉金永求助。

唐县全县20个乡镇构建起了“1+N”调解网络,由法院牵头,涵盖派出所所长、各村村干部、调解员、网格员,一旦有村子发生苗头性、倾向性纠纷隐患,会立即通过“1+N”调解网络交流反馈,层层化解。

冉金永通过“1+N”调解网络,迅速了解到纠纷的来龙去脉:2012年陈某和刘某因经营生意达成合伙协议,约定双方各出资3万元。但是由于当时刘某资金紧张,6万元均由陈某垫付,刘某向陈某打了一张欠条,并言明只要手头富裕,就会一点点偿还。但是截至2023年10月27日,刘某仍拖欠陈某5000元。

时间跨度长、证据缺失严重、刘某情绪波动大,是该纠纷化解的难点。同时,冉金永了解到陈某与刘某原是生意上多年的好友,但现在因为5000块钱,导致双方产生一定的矛盾,但是还没有到达不可调和的地步。于是冉金永决定从情与法的角度出发,以刘某为突破点,进行“破冰”。冉金永从双方友情的角度对被告刘某进行劝说,并告知若以调解方式结案,可以不开庭进行审理,调解书会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同时调解书的内容也不会公开。在冉金永的耐心劝说下,刘某最终同意与陈某调解。同时陈某表示愿意做出让步,同意刘某分期给付的调解意见。但是由于刘某在外地从事运输工作且对网上调解流程不熟悉,无法网上签署调解笔录。为了不影响刘某的工作,冉金永积极和刘某沟通协调,了解到刘某最近会来保定周边运货,并约定好在唐县高速口处碰面。凌晨5点,冉金永携带调解笔录在高速口处与刘某汇合,刘某成功签署了调解笔录。

法官手里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对当事人而言,每一起案件都是大事;对法院而言,每一个“小案”的处理都彰显着司法理念和智慧。唐县法院将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把“小案”办好,在每一起“小案”中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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