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上午,田某某的丈夫因身体不适到村内李某某的门诊就医,在李某某的门诊输液后田某某丈夫回到家中突然身体不适,在送医院救治无效后田某某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后田某某与李某某在协商处理未果的情形下 ,田某某强行将李某某开设的诊所门撬开,并其丈夫的将棺椁及尸体搬到诊所。后经多方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田某某立案侦查,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近年来,随着《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医疗法规的颁布实施,以及公民对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和对医疗服务需求的逐渐提高,医患之间对医疗服务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正在增大,使得医疗纠纷逐年上升,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成为困扰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难题之一。医患矛盾不仅仅一方原因而形成,而是双方共同原因所致。
一、患方原因。一是患者期望值过高。当前的医学水平有限并且在治疗过程中并没有完全确定的评判标准,患者对医药知识及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不够了解,期望与现实产生差距过大容易产生纠纷。二是患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以及维权渠道的多样化,也使得医患纠纷日益增多。三是患者及家属的观念扭曲,将“闹”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部分患者及其家属认为法院判决不能达到其期待的数额,便抱着相信政府的态度到政府、信访部门无理取闹,自认为“小闹小得,大闹大得,无理取闹也得”。
二、医方原因。一是服务态度差。有些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对患者缺乏耐心,易使患者及家属产生不信任感,这也是发生医疗纠纷的诱因。二是医疗水平有限,硬件设施不齐全。个别医护人员不按操作规范、常规办事,医疗水平不高,急救设备不会正确使用,部分医院的硬件设施无法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三是医患沟通不够。医务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容易引起患者对医疗过程及结果的不认同,发生纠纷后,不及时的妥善解决。四是医院面对纠纷的冷漠态度,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医院甚至利用专业知识隐藏或篡改重要病历,导致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无法查清,作为患者一方,不满情绪便通过“闹”的方式发泄。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处理医患矛盾,最理智的方式还是利用法律解决问题。因为,使用过激手段不仅不能挽回患者的健康或是生命,还会对正常的医疗秩序造成破坏,更可能将生者推到犯罪的深渊,亦会使医生失去从业信心,使患者失去更多的好医生,最后只会导致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