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通过四项举措有力地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深入发展,以实际战果来回应群众期待。
一、压实责任,确保办案质效。为确保涉黑涉恶案件能够快诉准诉公诉,认真领会上级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仔细学习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多次参加专项业务培训,学习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切实把学习内容转化为办案能力,推动公诉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上新台阶。
二、高度重视,做到除恶务尽。对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应及时提请检察官联系会议讨论,确保能够严格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及上级院有关文件精神,准确认定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对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优先办理、认真审查,确保在起诉环节不贻误战机,同时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罚当其罪。
三、严格把关,做到除恶不滥。在办案中注意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做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认真甄别有罪与无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了不枉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