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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一乡一法庭”调解员发挥作用, 成功化解一起跨省交通事故纠纷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年06月14日     点击:

近日,唐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作用,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跨省交通事故纠纷。

2018年930日,司机尹某某驾驶重型货车沿青银高速行驶至青银高速银川方向625公里800米处时,与齐某某驾驶的重型货车侧面碰撞后,又与刘某某驾驶的重型货车(车主为赵某某)侧面碰撞,事故致一人受伤,三车受损,经鉴定,尹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三方就事故损失未达成一致意见,受害人的损失迟迟得不到赔偿。

2019年59日,当事人赵某某来到唐县人民法院仁厚镇法庭,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特邀调解员陈同喜、李瑞龙受理了这一案件。调解员在摸清了事故的详情后,通过电话与事故车辆投保的辽宁某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了解该案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同时,与双方车主积极沟通,耐心释法析理,分别向当事双方讲清利弊。512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523日,保险公司将17025元赔偿款支付给赵某某。至此,这起长达7个多月未解决的跨省交通事故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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