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唐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财务人员和白合法庭办案人员一行4人冒着高温,行走在唐县迷城乡古洞村的乡间小路上,他们此行是为该村一名七旬老太魏某某现场核对办理诉讼费退费手续。
原告魏某某诉石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白合法庭赵金斗法官调解撤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据此,法院需退还当事人一半的诉讼费。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孙超颖了解到,老太太年事已高,住处偏远,且无智能手机,独自来办理诉讼费退费存在诸多不便,于是决定上门为她提供诉讼费退费服务。
他们来到老太太家中,当面登记审核好诉讼费退费手续,并耐心解答了她关于诉讼费退费的问题,办理完手续后将诉讼费交到了她的手中。看到法院干警大老远赶来为自己服务,老太太的脸上露出了朴实的笑容,连连说道“谢谢你们”。
唐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让群众少操心、少跑腿,在诉讼中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