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8:30,在唐县人民法院档案室内,一名群众想要查询一件2000年左右的破产经济案件的档案。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时发现,该案一方当事人为甄某甲,但该名群众为甄某甲的丈夫甄某乙。工作人员了解到,甄某甲需要查询裁定书办理社保业务,因腰部受伤行动不便,无法自己来法院查询档案,此刻正在社保局门口等待丈夫。
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诉讼档案须由当事人本人查询,当事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查询的,由被委托人携委托书进行查询,但甄某乙未携带任何授权证明;并且,查阅档案要通过法院内网,恰巧当天上午内网检修,何时检修结束尚不确定。综合办公室主任李会元考虑到,当事人甄某甲本就行动不便且家又住在保定,来回一趟不容易,不能让她多跑“冤枉”路,于是想了一个招儿:先查阅纸质案卷登记本,只要找到案卷,再赶往社保局为甄某甲补齐查询档案的手续,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然而,由于甄某甲提供的案卷信息不详,查找起来如大海捞针,工作人员从几千条卷宗索引里,花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了该案的档案。
为了减少当事人甄某甲的等待时间,李会元主任和胡伟娜副主任驱车将甄某乙送到了社保局门口,将裁定书送到了甄某甲手中,同时为甄某甲补齐了查询案卷的手续。看到法院工作人员这么认真贴心地为自己服务,甄某甲激动地连说了好多声“谢谢你们!”
人民之事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唐县法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以辛勤的工作换来群众的认可,用贴心的服务赢得群众的信任,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群众的口碑成为衡量法院工作最重要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