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唐县北雹水村村民旺某某将一面写有“品德高尚 拾金不昧”的锦旗送到唐县法院北罗法庭干警张阁阁手中。
据了解,8月1日,张阁阁由法庭前往唐县法院办公的途中,经过南环至唐县职教中心路段时,捡到一个钱包,钱包内装有901元现金、一张身份证、三张照片。张阁阁打听到这几日正值职教中心学生报名,自己捡到的身份证是一位前来报名的学生丢失的,而且刚办没多久,失主此时一定非常着急。于是,张阁阁通过当地派出所联系到了失主的母亲,将钱包归还给了失主。
失主的母亲收到钱包后感激地说道,“孩子的身份证是刚办的,着急用,钱包里的钱是给孩子报名用的,虽然不多,但是自己要一针一线加工玩具很久才能赚到,这次丢了钱包没想到还能找回来,我们真是遇到好人了,非常感激”!为了表达谢意,失主的母亲及家人于8月7日赶往北罗法庭,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