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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6月21日     点击:

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保检发[2018]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集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院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加大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抵御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入社区、入乡镇集中宣传活动,在城区设置宣传咨询点2处,组织2场次的大型宣传活动,参与群众600余人。入社区3次,入乡镇2次,入学校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张,广播讲解20余次,张贴宣传告示100余张,唐县好声音等媒体发布信息等,开展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三、排查风险,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我院主管副检察长张惠先带队,对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各乡镇集市等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进行了逐一排查,并且制定专门机构和专人,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我县监管和查处等信息渠道,彻底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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