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要求,为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春节期间,唐县公安局组织辖区派出所及治安、危爆、巡特警等警种部门持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的巡逻查控工作。自除夕以来,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起,并对10名违法嫌疑人全部进行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唐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规定,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