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视频在一些微信群及朋友圈传播:“在唐县白天有抢孩子的,让大家把个人孩子都看好”。对此唐县警方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该网传信息进行调查,经查:2019年12月13日上午孙某报警称“在唐县某饭馆门口有人将自已的2岁孩子带走”。唐县公安局民警出警后,经查,报警人的前夫王某将孩子带走了。据了解,二人离婚,法院判决孩子由孙某与王某共同抚养,随王某生活,故王某才将孩子带走的。
该事并不是网传那样的“抢孩子”,微信传播信息为谣言信息,请广大群众勿信谣传谣!。
警方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大家遇到类似信息时,要注意甄别,判断其真实性,以官方发布为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对恶意传播谣言、蛊惑群众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