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认真排查疫情隐患,积极参加联防联控,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防止疫情蔓延,控制疾病传播。
认真排查,做到底数清楚。建立全体检察人员(含辅助)防疫情况报告制度,各部门负责及时准确收集统计所属人员去向、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人是否有发热、咳嗽等感染症状,是否与疫区归来人员、感染人员、疑似感染人员有过接触等综合情况,每日做好汇总上报。安排专人对小区住户逐家逐户排查,做到入户见人,不漏一户一人,如实登记上报信息。
严密防控,做到不留死角。按时消毒,为门岗配备消毒液、口罩和体温计,二十四小时值守,为进院车辆进行消毒,为进院人员测体温,并进行排查登记。坚持每天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引导检察人员强化防控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的良好习惯,避免接触、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积极参展,奋战防疫一线。检察长每日到分包乡镇进行疫情防控指导工作,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干部在村内宣讲疫情防控知识,派驻两名干警到乡镇检疫点轮班驻守,参加防疫战斗。
保障到位,防疫稳步开展。为干警配备防疫用品,依法办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案件。实行分餐制,由食堂工作人员按打包密封放置取餐点,再由干警分别领取,全程戴口罩无聚集,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唐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