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6日,省检察院未检处长王占其一行到唐县,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驻看守所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室等形式,调研指导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
唐县看守所是国家一级看守所,从2012年起,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分看分押,唐县、望都、顺平、阜平、曲阳、满城6个县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羁押在唐县,羁押人数保持在15-20人。2013年以来,唐县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办理案件36件,因地制宜,配齐配强专业人才,2名检察干警具备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1名管教具备未成年人管理专业证书。
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院未检处多次到唐县现场指导工作,县检察长多次进行调度,并与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及武警中队领导沟通协调,在办公用房、工作室设置、工作安全等方面均给予充分保障,驻看守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谈话室、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如期挂牌。完善试点工作制度。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谈话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审查制度》,对每名在押的未成年人建立了信息档案,实现一人一卡管理。通过谈话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全面进行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2名在押未成年人变更了强制措施。
省院未检处处长王占其对唐县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要坚持有序稳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中精力,攻坚克难,把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落到实处,将试点工作做出特色、做出亮点;要注重依托驻所检察室的工作形式及管理平台,建立智慧未检;要注重协同办案,加强对在押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与社区矫正工作相结合,更加科学高效,与公安、监所实现资源共享,动态化监督未成年人在押情况,并争取在刑满释放后仍然对其心理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进行为期数年的监督,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县人大副主任覃晓桂、县检察长徐文科、未检处处长张蓓、县看守所、县武警中队负责同志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