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月11日,唐县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
行动前,唐县法院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最终决定将19件案件纳入本次行动,执行地点涉及仁厚镇、高昌镇、南店头乡等6个乡镇。凌晨6时30分,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在执行局负责人的统一调度下,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甄某长期拖欠王某1万元欠款,王某在多次追偿无果后,无奈诉至唐县法院。法院判决后,甄某仍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案件依王某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干警的多次督促下,甄某最终主动履行了5000元,此后甄某便销声匿迹,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在本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敏锐地觉察出被执行人甄某有故意拖延执行的意图,于是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最终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甄某履行剩余案款5000元,该案执行完毕。
刘某申请强制执行路某一案中,在前期的联系沟通中,执行干警觉察出路某有主动履行的意愿,但出于种种原因拖延履行。于是以本次行动为契机,执行干警来到路某家中,对其进行现场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路某迫于法律的威慑,一改先前拖延的态度,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28500元,该案圆满执结。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警车6辆,执行干警20名,涉及仁厚镇、高昌镇等6个乡镇,拘传6人,执行和解5件,执行完毕1件,执行到位金额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