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尾号是:
 限行尾号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建设

法官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当庭履行欠款!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年04月21日     点击:

     近日,唐县人民法院川里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受到金融机构诉讼代理人曹某某点赞致谢。

据悉,甄某某通过网上银行向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申请自助小额借款13万元,贷款用于综合消费。然而,借款到期后,甄某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多次催要,甄某某始终推诿不予给付。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认为,甄某某将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遂将甄某某及其妻子杨某某二人诉至法院。

唐县人民法院法官刘亚朝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深入了解案情。在沟通的过程中,法官向甄某某耐心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诫被告甄某某自动履行还款义务,讲明拖欠借款时间越长,日后所要负担的利息就会越多,经济负担也就会越大。经过法官的从中劝导,被告甄某某偿还了2万元借款,但对剩余11万元借款迟迟未偿还。为高效化解纠纷,护航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安排了开庭审理该案,同时继续推进调解工作。

该案定于4月11日15:00开庭。庭审之前,办案法官继续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向二被告释明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可能带来的账户被冻结、征信受损等严重后果,不仅影响个人信誉,更会关系到正常生活。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劝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当庭将剩余11万元全部履行到位,该案成功化解并履行完毕。

每一个涉企案件都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唐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审判工作中,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