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于6月2日执结了一起长达10多年的排除妨害纠纷。执行法官以促进邻里和睦、维护社会和谐为出发点,坚持善意执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原则,多次前往执行现场,力促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凌晨出动
赵某某长期侵占马某某0.18亩土地,马某某无奈之下将赵某某诉至法院,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赵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马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局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执行工作,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赵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并多次传唤赵某某,赵某某始终未曾露面,执行法官几次前往赵某某家中寻找,均未见其踪影。
5月11日凌晨4点,天还未亮,执行局局长王珺便带领执行干警,到达了被执行人赵某某的家中,经过查找发现赵某某并不在家。执行干警随即向周边村民询问赵某某的下落,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赵某某的现准确住址,立即赶赴该地,将赵某某拘传至法院。王珺耐心对被执行人赵某某做思想工作,深入浅出地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严重结果。经过一番劝解,被执行人赵某某同意履行判决。
沉着执行
第二天,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一道前往涉案地点,不料被执行人赵某某突然变了卦,态度强硬,声称不会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面对这种情形,王珺沉着冷静,再次向其释明法律,同时态度坚决地表示,如果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对其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赵某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表示,希望法官宽限几日,待自己考虑清楚后,主动与法官联系。考虑到赵某某年事已高,王珺秉持着善意执行的理念,同意给赵某某几天时间考虑。
冰释前嫌
在随后几天时间里,王珺并没有停止自己的执行脚步,一直对申请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告知其自古就有“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既然古人可以做到,我们也能做到。同时,多次前往被执行人赵某某所在的罗庄镇,积极与镇领导沟通,争取镇里、村里的支持配合。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赵某某于2021年6月2日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七旬老人马某某眼里含着泪花,紧紧握住王珺的手,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了,王法官!因为你们的不懈努力,我终于要回了我的土地!”至此,这起长达十多年的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