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县一男子对违章贴条不满,在朋友圈发布视频辱骂交警,被唐县警方依法拘留。
2019年5月23日上午10时,唐县交警发现有人在朋友圈发布粗鄙低俗的辱骂交警信息。发现这一“警情”后,随即报之辖区派出所,经派出所民警进一步工作核实,查明发帖人为许某(男,21岁,唐县人)后,随对其连夜进行抓捕未果。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5月24日上午,许某到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5月23日上午,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唐县光明路开展交通巡逻检查时,发现一些车辆违章停放在路边,由于该路段禁止停放车辆,交警便对停放在此处的所有违章车辆进行了贴条告之。然而,一辆车牌号为冀F66***的车主许某在看到被贴的告知单后,极其不满,为发泄自己的情绪,在他的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并用粗俗的言语对交警进行辱骂,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 许某已被唐县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如对警方处罚不服,可以按法律程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绝不允许肆意妄为,在网上谩骂宣泄、滋生事端。朋友圈、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一样受到法律的监管和约束。公安机关将全力维护公安警务人员的执法权威和执法执勤中的合法权益,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侮辱谩骂等严重侵害公安警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声誉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