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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要慎重 不起诉决定促和谐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8月06日     点击:

近日,唐县检察院收到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承办检察官收到卷宗,在认真审阅的过程中,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故意伤害,而是涉及到家庭之间的矛盾纠纷。处理好,家庭就和睦美满,处理不好,则会激化矛盾纠纷。

        在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唐县检察院积极做调解工作,并联系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积极劝和,在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后,鉴于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自首悔罪情节,且被害人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我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双方当事人都无异议,化干戈为玉帛,并感谢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不忘注重家庭的和谐,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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