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8日,唐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组成督导检查组,对都亭乡、南店头乡两个基层司法所就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分别听取了两个司法所关于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汇报,对辖区所有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对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定位监控、外出审批等进行了检查。
通过督查,对两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