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县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双方均为聋哑人的特殊离婚案件。办案人员为切实保障残疾人的诉讼权益,通过文字交流、让家人“代言”等人性化安排,确保了当事人的意愿能够真实表达,保障其诉讼权利。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均系聋哑人,二人通过网络相识,后于2017年5月16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女儿随被告张某某生活。因夫妻感情不合,双方分居已近三年,原告李某某于近日向唐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因为双方当事人均系聋哑人,办案法官与当事人交流有障碍,身边也没有手语翻译,如何洞悉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是首先要解决的难题。考虑到当事人双方能够通过文字简单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且各自与父母在一起生活的实际,办案法官确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方面,通过与当事人当面文字交流最大限度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同时,采取让其父母或律师“代言”的方式来验证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庭前,办案人员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文字交流,又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的父母及代理律师,认真倾听二人的内心诉求。经过充分沟通,办案人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主要争议在孩子的抚养权上。针对案件焦点,办案人员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耐心细致向当事人及亲属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几天的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及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分歧逐渐缩小。
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又有意地放慢庭审节奏,确保相互间的信息传递到位。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询问,同时结合各方的文字表达,法庭建立起了顺畅、有效的沟通桥梁,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起聋哑人离婚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关心关爱残疾人,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人民司法义不容辞的责任。该起离婚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因双方均系聋哑人,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有障碍,法官与当事人的信息交流不易。因此,审理该类案件时,法官必须多为当事人考虑,多一些耐心和细心,创造条件让弱势群体享受到平等、充分参与诉讼活动的便利,让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