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一
兔年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家家户户忙着置办年货,人人喜气洋洋,久违的烟火气四散弥漫开来。伴随着新春脚步的临近,唐县法院的法官们依然紧张地忙碌着送达、开庭、结案、执行……2023年1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一,我和同事张法官要在这一天下乡,踏上寻找当事人的路程。
案情其实并不复杂。当地某金融机构起诉了三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子,案涉三被告系同一村村民,其中被告一和被告二系夫妻关系,为实际借款人,被告三系被告一和被告二两起借贷案件的借款担保人。涉案标的不算大,连本带息九万余元。但因借贷已经过了好几年,借款到期后,被告一和被告二未履行还款义务,被告三也未履行担保责任,后几经金融机构派人催要和查找当事人下落未果,无奈只好诉至法院。
立案后,主办法官马上启动送达程序,先是电话联系三被告,均拒绝接听,后多次联系再也无法接通。法官启动网上电子送达程序,后转邮寄均无法送达。经与村干部联系,告知法官:三被告在外打工,春节前是否回村过年拿不准,并答应协助法院查找三被告的下落,一旦有消息及时通知法官。
马上就要过年了,为了尽快化解案件,我们驱车来到村里寻找当事人,并送达法律文书。按照约好的时间,该村指派两名村干部在村委会等候着我们的到来。
村干部很热情,我们简要地向他们介绍了基本案情,了解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根据村干部的陈述,前几年,被告一、被告二借款做生意赔了钱,无法还账,一推二拖,三躲四避,好几年就过去了,形成了现在这个局面。如今,这三名被告出去打工,很少回村里,就连疫情防控期间,通知村民接种疫苗及参与核酸检测时,都没有见过这几个人。听完,我们的心凉了半截。
既来之则安之,村干部带领我们去了被告一和被告二家中,只见大门没上锁,我们进院喊了几声:“有人吗?有人吗?”无人应答,院子里、台阶上都积满了灰尘,像是好久没打扫过了。没办法,我们白跑了一趟。
接下来,村干部领着我们来到了被告三系担保人的家。被告三也没有在家,他妻子和孩子们在家,表示无力偿还借款,并答应过年时寻找被告一和被告二,催促其早日还款。张法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讲述了有关法律规定和下一步解决案子的意见,被告三(担保人)的妻子和村干部点头称是。
夜幕降临,我们驱车赶回县城。
正月十三
年过了,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唐县法院的法官们又马不停蹄地投入到了审判、执行的紧张忙碌当中。
2023年2月3日,农历正月十三。这天,我们得到消息,被告一在县城某饭店打工。当天上午,我们开完庭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我和民庭李庭长顾不上吃饭休息,直奔县城某饭馆。经和饭馆老板核实,确认被告一就在此打工。但不巧的是,被告一此时不在饭馆,回村里了。我们获悉,被告二在村里养鸡,我们非常高兴,当即和村支书电话联系,下午开完庭以后去村里送达,村支书答应全力支持配合法院工作。
这个村隶属北店头镇,位于县城西北方向八公里处,保阜公路从村南侧穿过。我和资深法官——史法官驱车前往,一路上车流不断,来来往往,好一派繁忙的运输景象。车子拐向通往村里的水泥路,村里的大小街道都已硬化,大部分村民盖起了两层的小洋楼,气派、大方,很有时代感。
村支书和另外几名年轻村干部在村委会办公室接待了我们,并简要介绍了村里的发展情况:大部分村民以外出务工为主,留守村民以种植玉米和谷子为主,还有部分农户以手工业加工点、种植、养殖、园林建设等为主要经济来源。
我们和村支书沟通情况后,一起来到了被告一和被告二家里,不巧的很,家中大门紧锁,村支书当即打电话联系,未打通。我们分析,当事人可能是和我们玩起了“躲猫猫”,打起了“游击战”。
村支书又领着我们去村北的养鸡场寻找被告二,辗转多地后未发现被告二的身影,但在一家养鸡场找到了被告二的哥哥,我们和他说明来意,并让他转告被告二:法律的底线不容突破,想赖账不还是不可能的。被告二的哥哥说一定转达,过了元宵节想办法做通其妹妹妹夫的工作,尽快把借款还上,把案子了结。
回村的路上,不时的有村民驾驶着农用三轮车往地里运输农家肥。人勤春来早,明天就要立春了,万物更生,村民们不误农时,我们法官也不负春光,不负梦想。
夕阳西下,我们拖着满身疲惫踏上回程。虽然又是一次无功而返,但是我们仍在春天里默默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