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10:00,唐县法院立案庭干警来到唐县谭济医院,为瘫痪老人周某甲上门立案,周某甲的侄子周某连声道谢:“法院能给我们上门立案,真是太方便了!我替我叔叔谢谢你们!”
3月14日上午9:00,唐县法院立案庭干警正在忙碌之时,接到了一通电话,电话那头的当事人周某语气有些慌张,说道:“我叔叔一年前因交通事故致残,现在躺在病床上处于植物人状态。他没结过婚,没有子女,我是他的法定监护人,我能不能替他申请立案呢?”
干警与周某耐心沟通后了解到,2021年1月18日,周某的叔叔周某甲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唐县葛公村左转后横穿马路时,与武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使周某甲一级伤残。周某甲在医院接受治疗后,回家休养了一年。因长期卧病在床,肺部积液导致呼吸困难,现在正住院接受治疗。年过六旬的周某甲没有子女,平日一直由周某照料。自从事故发生后,周某为了照顾瘫痪在床的叔叔,放弃了外出打工的机会。
周某表示,自己多次与武某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没有赔偿款,自己又没有收入,只能四处借钱给叔叔治疗。立案庭干警了解后,当即表示:“您别着急,我们这就安排去医院,为您叔叔办理立案手续。”
挂断电话,干警们立即着手准备立案所需的材料,大约一个小时后便到达医院。他们向周某详细询问了周某甲的伤情,并仔细讲解了立案流程,随后指导周某填写好授权委托书及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等立案材料。
立案手续办理完毕后,周某连连道谢。临走前,立案庭干警耐心叮嘱周某安心照顾好叔叔,法院会竭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这只是唐县法院延伸司法职能,为民解忧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唐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人人都是服务站 便民服务在身边”活动,主动上门立案、上门调解、送法下乡,切实把诉讼服务送到了群众的“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