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唐县“帮大哥”心连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唐县某村王某某调解诉求:王某某为唐县某小区住户张某某做房顶彩钢工程,未签订合同。完工后, 张某某以彩钢不合格为由,拒绝给付工料费。王某某希望调委会能够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接到诉求后,调委会及时和被诉求方张某某进行沟通,他认为工程完成后仍然有漏雨水的现象,工作完成不合格,因此不愿给钱。摸清矛盾的原委之后,“帮大哥”把当事人双方叫到一起进行协商,对双方应有的权利和纠纷中的错误做法进行说明。根据张某某要求,王某某对彩钢做的不合格的部分进行重新修缮,最后达成协议:王某某主动减去部分工料费。
张某某于2020年8月16日向王某某支付了工料费,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同时送来锦旗以表示对调委会耐心调解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