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通过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了发生在爷爷和姥姥之间的家庭纠纷,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孙某,女,6岁,父母离异,在爷爷孙某某从幼儿园接其回家时,路遇其姥姥刘某,因刘某拉拽外孙女孙某导致其爷爷电动车倒地,随双方互殴,孙某某将刘某打成轻伤二级。
此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后,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双方民事方面达成和解,赔偿了被害人并得到谅解。为进一步缓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办案检察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儿女虽然离异,但是孙某还是两家的血脉亲人,也是亲情纽带,而且双方还住在同村,双方的矛盾缓和也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双方当事人对办案检察官的劝解十分理解,均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检察官办理案件。在通过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意见后,检察官提出了合法、合理的量刑建议,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由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向唐县人民法院提出判处缓刑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