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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新:法学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要发挥“七个独特作用”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9月27日     点击:

9月26日,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在京开讲。

 

我国法学界的“大咖”在北京聚集一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讨繁荣法学研究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问题。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一新到会讲话。

陈一新指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希望各级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中充分发挥“七个独特作用”:思想政治引领“定盘星”作用、法学研究创新“领路人”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作用、高层次法治人才“孵化器”作用、法治宣传教育“强阵地”作用、服务群众“大平台”作用、对外法学法律交流“主渠道”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陈一新指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部署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感召力、理论说服力、实践指导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指南。我们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法学理论研究迈上新台阶,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开辟新局面。

 

陈一新说,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各级法学会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法学法律界、服务人民群众,深化改革、积极作为,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法学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如何充分发挥“七个独特作用”?陈一新用在讲话中用“定盘星”、“领路人”、“智囊团”、“孵化器”、“强阵地”、“大平台”、“主渠道”7个关键词给出了答案。


①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引领“定盘星”作用


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法学会要肩负起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要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学术会议、课题研究、评奖评优等活动的思想政治引领,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和社会主义方向。


——要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要始终加强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探索完善法学社团、研究会党组织建设机制,使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要始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面对错误言论观点,敢于发声亮剑,牢牢掌握法学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


②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创新“领路人”作用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法学研究创新发展提供了取之不尽的“富矿”。法学会要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引领,推动法学理论研究繁荣发展,构建起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要坚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感悟实践,鼓励和支持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实证调研,研究行动中的法律、实践中的法治,产出更多凝聚群众智慧和实践理性的法学理论成果。


——要坚持立足已知、研究未知、探索新知,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加强对法治实践成熟经验的系统总结,对法治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深入研究,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认识,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要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善于挖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髓,善于借鉴外国法治文明中的合理成果,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法学理论体系和法治话语体系。


③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作用


法学是治国理政之“显学”,是经世致用之“大道”。法学会要发挥联系面广、群英荟萃的优势,加强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提高咨政建言、服务决策的能力水平。


——要加快建设法治高端智库体系,推进法治研究基地、研究方阵建设,着力建设一批国家急需、特色鲜明、水平一流的法治智库。


——要加快建设法治咨询服务体系,组织法学法律专家积极参与各级人大、政府立法,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评估,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调研论证、起草、成效评估等工作,拓展咨询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要加快建设成果应用转化体系,破除智库成果转化应用的堵点、痛点,畅通研究报告、咨询意见报送报告渠道,提高成果转化率和实效性。


④充分发挥高层次法治人才“孵化器”作用。


法学会要以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服务人才为使命,创新法治人才培育的思路举措,研究制定法治人才发展规划,在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上发挥更大作用。


——要积极参与法学教育改革工作,推动法学课程体系、法学教材体系创新,推动法治实务部门和法学高等院校人员双向交流,推动法学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衔接,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要积极参与高层次法学人才培养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课题研究、学术研讨、评奖评选、人才举荐等方式,推动优秀法学人才脱颖而出,努力造就一批学贯中西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大家。


——要积极参与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以“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活动为抓手,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青年法学法律人才队伍。


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强阵地”作用。


法学会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更多新品牌,增强感染力和影响力。


——要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做大做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加强法学法律专家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


——要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格局,重视加强法学会系统新媒体和网军建设,发现、培育、扶持一批法学法律工作者网红大V,以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主流声音网上舆论场全覆盖。


——要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善于运用大数据、多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分众化、差异化、智能化。


⑥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大平台”作用


服务人民群众是法学会的根本宗旨。法学会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要多察民情,经常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倾听人民群众呼声,把握人民群众心愿,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要多解民忧,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研究提出有价值、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多护民利,推动法学院校师生和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下基层,利用“法律服务社”、“法律顾问站”、“调解中心”、“法律诊所”等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⑦充分发挥对外法学法律交流“主渠道”作用


对外法学法律交流是我国民间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增强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法学会要紧紧围绕国家对外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的对外法学法律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质量和实效。


——要深入推进国际对话交流平台建设,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组织举办各类国际法律论坛、法治对话、法学研讨会,加强高层次法治对话交流,确保有特色、出实效。


——要深入推进中国法学“走出去”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法学成果在国外翻译出版,组织更多中国法学家赴国外讲学和参与国际学术活动,参与国际规则的咨询、论证、草拟工作,推荐中国法学法律专业人士在国际法学法律机构担任领导职务,扩大我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影响力。


——要深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引导法律机构和组织在国外建立合作机制,建好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加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为开展法律外交提供优质服务。


同时,要深入推进同台港澳地区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密切“两岸三地”法学法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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