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喜迎建党百年华诞之际,唐县人民法院于6月29日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向党龄50周年以上的老党员颁发纪念章,传递党中央对老党员的关心关怀,激励党员干警立足职责、担当作为,持续奋斗的磅礴力量。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同法宣读了唐县法院“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名单,14名离退休老党员获得纪念章。院领导为老党员们颁发了纪念章。
老党员代表积极发言,忆往昔、谈今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