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全县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唐县公安局局党委要求全警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扰乱扶贫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该局行政拘留两名扰乱扶贫工作的违法行为人,有力维护了辖区扶贫工作秩序。
经查明,2018年10月29日晚7时30分左右,陈某峰(男,47岁,羊角乡人)酒后找到扶贫工作组驻地,在谈论扶贫工作时谩骂、威胁该扶贫工作队队长。
2018年10月21日14时许,在白合镇柏江村,李某伟(男,44岁,保定人)将扶贫工作队工作人员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