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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检察院 案管办五项措施强化业务信息监管提升检察数据质量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11月19日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业务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稳定性,促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使用和效能发挥,唐县检察院案管办五项措施并进,强化业务信息监管工作,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

加强对案卡前端信息填录的规范性指导。检察业务信息数据质量高不高,关键在于案卡前端信息填录是否及时、准确、规范。唐县检察院案管办在案件受理环节的信息填录工作中严格要求,按照《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积极指导各业务部门办案人员对各自承办案件的动态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完整填录至系统,要求各业务部门办案人员经常检查,发现漏填、错填等问题要及时和案管部门做好衔接,确保数据质量不出问题,保证系统数据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及时审核案件信息变更情况。把业务信息监管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建立案件信息变更审核备案制度,坚持每天对案件信息变更待审核情况向案件承办人员跟进核实,对办案部门申请变更的案件信息,要求办案人员说明变更理由和原因,并在《案件信息变更审核备案表》上签字确认,及时审核“通过”或“拒绝”,确保实际办案数据能够同步生成报表数据。

发挥流程监控协同监管作用。把开展业务信息监管工作与流程监控工作相结合,互为补充手段,互为信息整合。通过系统内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案卡信息填录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办案人员,再通过业务信息监管子系统进行案件信息变更审核,及时纠正数据信息,提高案件办理信息同步生成业务数据的准确率。对在业务信息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因错填、漏填案件信息而申请跨月变更等较为严重情形的,通过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引起业务部门重视,监督促进各项业务数据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全院检察业务工作情况,为开展分析研判、科学服务领导决策打好基础。

做好统计报表审核工作。统计报表坚持日常随机审核和月末固定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在日常审核中如果发现报表不平,通过反查找出案卡前端填录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相关业务部门,督促其及时纠正漏填、错填数据。加强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向办案人员耐心讲解系统数据抓取的规律和逻辑,分析填录中易漏易错情形,在每月末提前3天提醒各业务部门对当月案件信息进行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在报表锁定之前,将当月案件信息变更情况全部审核确认完毕,避免出现案件信息的跨月变更。

       以责任通报倒逼数据质量提升。落实“谁填录、谁负责”的填录主体责任,明确各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是业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建立信息填录质量通报制度,结合每季度开展的办案情况综合通报,对在流程监控和业务信息监管等工作中发现的错填、漏填等信息填录问题逐案逐人通报,倒逼办案人员加强责任意识,促进业务数据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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