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围绕省院关于开展“检察机关护航蓝天碧水净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做好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今年6月,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履行本部门职责中发现马某某与赵某某非法拆解废弃油漆桶并把废渣直接倾倒在摊点地面上造成环境污染,可能损害社会公益后,移交给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科。该院民行科干警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查明了非法拆解的废油漆桶及倾倒的废渣为危险废物,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给居民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鉴于上述情况,该院分别向县环境保护局和所属辖区人民政府发出4份诉前检察建议,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查看,并根据污染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各单位表示今后会加大对辖区污染环境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
目前,在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对非法拆解废油漆桶摊点进行了取缔拆除,将剩余废油漆桶和废渣集中收集,对摊点内土地进行清理整治,污染治理工作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