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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民工讨薪一年未果直犯愁,法官调解14天结案获点赞!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年04月15日     点击:

         3月30日,唐县人民法院北罗法庭接到了雹水乡北雹水村村民康某的诉前调解申请,称北罗镇辛庄村王某欠其劳务费,且王某向其出具了借条,从借条上来看,王某欠康某劳务费已一年有余,期间康某催要过数次,王某均以种种理由拖延、拒绝给付。多次索要无果的康某最终选择了向法院求助。

虽然康某索要的劳务费只有一万五千余元,数额并不算多,但是法庭工作人员深知讨薪之路艰难曲折,因此丝毫不敢懈怠。接到调解申请后,北罗法庭庭长于月来立即与驻庭调解员一同对案情进行了研讨。随后,于月来庭长和调解员分别与康某、王某联系,了解该案详情。经过初步沟通,被申请人王某承认其确实欠康某劳务费,但因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偿还,简单聊了几句后,王某开始有些不耐烦,之后甚至连法官的电话都拒接,王某的态度让调解工作遇到了阻碍。

于月来庭长遂即与调解员转变调解策略,以情入手,与当事人谈心唠家常,拉近彼此距离,逐步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几次电话沟通后,王某逐渐打开了心扉,态度也缓和了许多,并与法官约定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到北罗法庭当面调解。

4月12日中午时分,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于月来庭长依旧在法庭耐心等待王某的到来。见到王某后,于庭长抓住时机与王某深入细致地沟通,以法理、情理相结合对王某进行了耐心劝解,一番交谈过后,王某意识到自己之前法律意识淡薄,不应该扣着员工工资不发,他坦言眼下自己确实资金周转不开,想要弥补之前过错却有心无力。调解法官考虑到王某确实存在实际困难,于是提出今年年底前支付劳务费的折中方案,王某欣然答应。随后,于庭长就调解意见与康某进行沟通,康某也表示,体谅王某的难处,同意王某在年底前偿还劳务费。虽然没有立即拿到讨要许久的血汗钱,但这次调解让康某看到了希望。他欣喜激动地说道,“没想到法院的调解效率这么高,我要了一年多都没有要出来的工资,法官几天就帮我要回来了,为你们点赞!”

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人员立即与立案庭联系,快速审查该案,于413日立案并出具裁定书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基层法庭没有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大案要案,更多的是细碎的家长里短、繁杂的邻里纠纷,但这些民间纠纷却关系到无数人的夫妻和睦、家庭幸福、邻里和谐,处理不好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唐县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无论是大案、难案还是小纠纷、简易案件都做到了为民、务实、公正、高效,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理念融进血液、注入灵魂,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面临的“急难愁盼”的问题,以实际行动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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