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县法院执行局在王京镇王京村干部的协助下,执行案件取得初步进展。
唐县王京镇王京村赵某某等三人申请执行崔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以来,我院多次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让其搬离其占有的房屋及院落,并恢复房屋原状,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判决。2018年5月24日,我院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与其进行沟通,进一步释法明理,劝其自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同时与王京村书记就此案共同商讨处理办法。王京村书记带头守法,积极配合我院干警的工作,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承诺5月30日—31日履行法律义务。